因工作需要,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辅助员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和数量
住房保障业务审核,1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保障性住房业务收件及住房保障业务综合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忠诚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南京市户籍,具备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文秘类、法律类优先;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会使用office、PPT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倾听理解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执行力强、耐心细致、善于学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投递: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后发送指定邮箱。
报名材料投递邮箱:dxj@leaderhr.com,岗位咨询电话:025-84221300。
3.报名材料:
(1)个人电子简历;
(2)《江苏领航面试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3)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中心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由中心人员与“江苏领航”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工作稳定性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名单将在江苏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江苏领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中心工作,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派遣资格,终止派遣关系。
五、纪律监督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月17日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忠诚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南京市户籍,具备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文秘类、法律类优先;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会使用office、PPT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倾听理解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执行力强、耐心细致、善于学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投递: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