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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聘计划

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工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工作性质:全职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
  • 薪资待遇:面议
    招聘人数:若干
  • 发布日期:2024-01-29
    人气:62
工作内容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保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运转,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企业编工作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http://www.jspcc.org.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http://www.jscdi.org.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等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①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④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⑥药品审评员、医疗器械审评员(1)、医疗器械审评员(2)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电子照片,并将其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⑦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的工作证明,上传至“材料栏”内(工作证明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 资格初审: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16:00。

注: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工作日期间)。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4年1月31日17:00。

5. 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岗位,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6. 准考证打印: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69。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仅可使用电脑端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携带: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药品审评员、医疗器械审评员(1)、医疗器械审评员(2)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⑦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有企业南京高新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纪律和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招聘工作举报。

监督电话:025-83273944、025-58640655

六、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84687269

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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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要求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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